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查看资料

是否按挪用公款罪定罪

发布日期:2016-07-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学员问题】老师:个人决定,将单位公款以单位名义挪用给其他单位使用,个人没有获取好处的,定挪用公款吗?

【回复】是可能定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所以其即便归单位所有,非归个人所用,但如果其三个月未归还的,不管其是否收取了个人好处,都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唐政律师
上海徐汇区
王海波律师
安徽合肥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8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