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怎么处理?
发布日期:2016-07-16 作者:刘哲律师
第四条 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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