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还是“与他人同居”,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
发布日期:2016-08-27 作者:陈春香律师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将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所以要得到离婚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比较繁重的。
常常有许多当事人电话或当面咨询,是不是要去调取开房记录证明他她的婚外情、出轨。
一夜情、临时姘居不属于(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也就是证明一方出轨或婚外情,并不一定能获得损害赔偿。
这就是律师通常不支持当事人劳民伤财取证以获得赔偿的法律依据所在。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