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抢劫罪成功辩护为盗窃罪
发布日期:2016-08-31 作者:110网律师
被告人王某,男,汉族,湖北人,初中文化,2015年10月18日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2015年11月21日被逮捕。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0月18日6时许,王某进入白云区黄某、官某住处,欲盗走人民币26元、铜合金项链1条及衣服等物品时被黄某、官某等人发现,王某为抗拒抓捕而对黄某等人实施殴打,后被当场抓获。经鉴定,上述项链价值人民币50元。
检方观点:
被告人王某入户盗窃公民财物,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策略及结果:
陈维崧律师接办该案后,前后多次到看守所会见王某了解案件细节,并到检察院调阅该案的全部证据材料。如果抢劫罪罪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王某的刑期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了争取让被告人王某获得最轻的处罚,陈维崧律师仔细研读该案所有案卷材料,多方寻找对被告人王某有利的证据,并向法院提出王某不构成抢劫罪的辩护意见。
最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采纳了陈维崧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相关法律问题
- 甲是犯盗窃罪还是抢劫罪 ,公安机关该如何处理甲和乙? 3个回答30
- 应当判故意杀人和‘抢劫罪’,还是故意杀人和‘盗窃罪’??? 3个回答0
- 盗窃罪被起诉 请辩护人的问题 1个回答0
- 盗窃罪累犯,现盗窃7万左右,请问大概会判几年 6个回答0
- 盗窃金额开始是一万,现在是3万,但是人是自首的,是初犯,能辩护吗 5个回答0
发布咨询
推荐律师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上海静安区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临沂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河南郑州
齐志龙律师
天津和平区
天津和平区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上海长宁区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北京西城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长沙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福建厦门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上海普通盗窃罪立案起点,是1千,还是2千?
- 魏xx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 王XX、徐XX、闫XX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利转贷案,以高利转贷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 点燃杂树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
- “千年鸟道”遭遇“鸟盗”
- 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持续施暴
- 把自身的过敏体质开发成“生财之道”
- 巨额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 【亲办成功案例】一审十年,二审改判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启动重新鉴定对一个刑事案件的重要性
- 小婷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 小伟等3人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 小浩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