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法庭辩护快速成功判决离婚成功案例分享
发布日期:2016-09-08 作者:庄荣华律师
从不同意离婚到律师成功调解离婚 【鼓楼区离婚案】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指导分析
案情介绍:
本案委托人为男方,第一次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之前分居几个月时间,双方存在长期多次家庭纠纷,且配偶有故意中伤原告在单位的形象等问题,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对方提出无理离婚要求,且有拖延诉讼之意,故当事人委托知名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代为提起民事离婚诉讼。
承办法官:张谦副庭长。
本案立案于2015年3月2日,结案于2015年4月2日。
历时1个月左右时间,仅仅开庭一次,彻底解决男方痛苦的婚姻生活的诉讼意愿。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子女抚养权略。
3、车辆两辆,双方各持有一辆。
4、我方名下投资信托项目及收益归我方所有,我方支付女方27万元折价款
5、女方自调解书生效后3个月搬离男方婚前房产。
6、双方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无其他纠葛。
4、双方无其他财产性纠纷
5、诉讼费共同承担。
庄荣华律师点评:
每个离婚案件的原告,律师都需要为其精心准备相应的离婚策略进行处理,被告很容易就习惯性答辩不同意离婚,不论双方感情到达何种程度,不同意离婚似乎已经是离婚案件的一种常见现象,为此代理原告的律师更需要了解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分歧焦点,才方便制定更为有效的诉讼律师意见。
本案离婚诉讼案件争议焦点为快速调解离婚,在开庭过程中庄荣华律师提供相关夫妻感情破裂等证据。
开庭前女方表达不同意离婚,但通过诉讼过程中庄荣华律师多次口头以及书面告知当事人如何沟通协议离婚的技巧,以及双方无和好可能的分析意见,最终双方同意调解离婚方案,庄荣华律师提供了离婚法律建议,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问题均达成一致,调解离婚,快速彻底离婚。
庄荣华律师灵活运用证据规则,最终在证据、法律关系、司法政策、律师策略的系统代理下,成功处理了此次复杂的离婚纠纷。
离婚案件庭审次数越多,涉及的内容就越宽泛需要专职婚姻律师的细心代理才能全面的解决婚姻法律问题,并不是任何一类律师都能有效处理好离婚案件,因此庄荣华律师在此建议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寻求专业婚姻律师的帮助,才能真正在离婚诉讼庭审之中获取优势。庄荣华律师提供了专业协议离婚法律文书,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均达成一致,调解离婚,快速彻底离婚。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5)鼓民初宇第X号
原告A,男,汉族,1 9 7 9年生,公司职员,住所地本市鼓楼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女,汉族,1 9 8 3年生,公司职员,住所地本市鼓楼区。
本院于2 0 1 5年3月2日立案受理了原告A诉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A与被告B于2009年登记结婚,2011年生育一子,现由于双方为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原告A诉至本院要求离婚,审理中被告同意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双方所生之子随被告B共同生活,原告每月给付抚养费人民币1200元直至其18周岁时止,该款由原告A每月2 5日直接汇入被告B银行账户,被告B保障原告A每月两次的探视权:
三、苏A比亚迪MPV车一辆归原告A所有;苏A-双龙SUV车一辆归被告B所有;
四、原告A名下的《信托贷款单一资金项目》及收益归原告A所有,原告A于2 0 1 5年4月2 0日一次性给付被告B人民币2 7万元;
五、被告B于2 0 1 5年7月2 0日前搬离本市鼓楼某房屋;
六、双方名下公积金及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无其他纠葛。
案件受理费2 4 0元减半收取1 2 0元,由原告A负担(原告已预交)。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起生效。
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不影响调解协议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四月二日
真正的宁静,不在他乡净土,而在于自己的内心。心若静,闹市亦同荒野;心不静,桃园也成赌场。心静了,就没了物欲困扰,就会减去人事纷争。让心静一静,是休息,也是休养。
10天成功快速离婚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律师指导案情介绍:
本案系一起长期家庭纠纷引起的感情破裂离婚案件,双方无法共同生活诉于法院,女方与男方分局1个月时间,女方为了快速彻底离婚,故经过多方比较最终委托南京知名离婚专家庄荣华律师全程代理此案。
案件结果:
历时10天时间,成功调解离婚。2014年6月9日立案,2014年6月19日结案。
女方获取房屋折价款130万元,两年住房过渡费4万元。
孩子由男方抚养,我方一次性给付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至18周岁共计20万元。
我方每月随时探望孩子,不设时间限制,。
诉讼费双方平摊承担。
律师点评:
快速彻底办理离婚,需要律师的技巧,法官的耐心以及当事人的配合,很多离婚案件当事人私下无法协商,找到庄荣华律师能够成功快速的办理,正式庄荣华律师完备的案前准备和合理的调解建议和诉讼谈判,同事当事人也能够积极配合,适当取舍,一举成功。
本案在诉讼过程中,男方开庭答辩与辩论意见均是不同意离婚,从早上10点开庭直至中午1点结束,期间历尽了面对面调解、背靠背的调解,多次反复协商终于仅开庭一次即处理完双方之间的复杂离婚纠纷【离婚、财产分割、经济补偿、子女抚养、抚养费支付、子女探视问题】。最终在律师和法官的继续做工作下,调解协议的签字终于完成,故庭审节奏庄荣华律师一直把握的较好。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4)鼓民初字第号
原告A,女,汉族,1 98 3年生,自由职业,住所地本市鼓楼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男,1970年,住所地本市鼓楼区。
本院于2014年6月9日立案受理了原告A诉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原告A与被告B于2003年登记结婚,2004年日生一女C。现因家庭琐事,夫妻感情破裂,原告A诉至本院要求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婚生女C随被告B共同生活,原告A一次性给付抚养费2 0万元,原告A享有对婚生女C的探视权;
三、位于本市鼓楼区房屋归被告B所有,被告B给付原告A房屋折价款130万元;
四、被告B给付原告A房屋租金4万元,位于本市鼓楼区房屋由被告B居住,原告A不得居住;
五、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折抵,被告B给付原告A1 14万,给付时间为2 01 4年6月29日前被告B给付原告A5万元,2014年12月31日前被告B给付原告A50万元,2016年6月1 9日前被告B给付原告A5 9万元。
案件受理费12300元,减半收取6150元,由原告A负担3075元,被告B负担3075元。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4年6月19日
那么在乎别人对你的看法吗?在别人眼里你是一个样子,到嘴里又是另一个样子,你真能搞清楚人心的看法吗?夸你的人,心里也许正骂你。而吐槽你的人,其实爱着你。别人对你的看法,是来自于他们内心的偏见。所以说,过自己的人生,让人们尽情去说吧。不解释,不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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