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前夫不配合我办房产过户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6-09-21 作者:刘丰律师
宋女士与林先生原是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于2013年协议离婚,当时协议由宋女士抚养儿子,婚后购买的房屋一套归宋女士所有。这套房子是二人于2012年从林先生的亲戚林女士处购买的,当时因种种原因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离婚后林先生越想越反悔,宋女士多次找到前夫,均不配合办理过户,而林女士看到昔日的夫妻俩闹了离婚,也左右为难,不敢贸然办理过户。
此事一拖就拖到了2016年,宋女士也是心里忐忑不安,明明离婚时说好了房子归自己,可现在找谁谁都不愿意配合办理过户,久拖不决也不是办法啊。于是找到了刘丰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刘丰律师梳理了案件的事实与法律关系,审查了证据,宋女士在刘律师的指导下又补充了一些证据,经过一次开庭,虽然男方百般抵赖,仍成功获得胜诉判决,为宋女士解决了难题。
刘丰律师:山东健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吉林大学法学院毕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曾就职于检察机关,从事公诉、控申工作十年,擅长刑事辩护、离婚继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及调解谈判,经过多年的专业法律学习和实践,将以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严谨的职业操守、稳健的行事风格、有力的庭审辩论,最大化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工作地址:山东健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8389175055 微信号:w598093888请需要帮助的朋友尽量来电咨询,律师网上回复不见得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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