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抚养权争夺案实例解读
发布日期:2016-09-27 作者:110网律师
管x与李x于2012年认识,偶尔发生关系,导致管x怀孕。2013年11月,二者的非婚生子李x1在北京市丰台区医院出生,出生后由管x单独抚养,孩子满月之后李x曾以其父母见孩子为名抱走孩子,后被管x抱回;2014年2月,李x1再次被李x抱走交由李x弟弟一家抚养,并以办理落户为名拿走了李x1的全部证件。势单力薄的管x面对强势的对方无力要回孩子,只能偶尔见一下孩子。2014年8月,李x弟弟一家将李x1带离北京回老家抚养,想用这种方式阻断管x与其子的联系,管x在这种无助的情况下,找到律师寻求帮助。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非婚生子李x1由管x抚养。被告李x 自2015年起每月给付李x1抚养费二千五百至十八周岁止(每半年给付一次,每年一月十日前、七月十日前给付,其中二零五年上半年的抚养费一万五千元于该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被告李x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维持原判。
【律师办案策略】
律师在分析案情后,考虑到双方这种特殊的身份关系,又考虑到管x不能提供孩子出生证等证据原件,建议先发律师函调解,调解不成再起诉。与此同时,律师多方搜集证据,其中包括去出生地医院调去出生证明底档。经过一个阶段的证据收集,律师作为管x代理人起诉至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李x1由张女士抚养,并要求被告李x每月支付李x1抚养费3000元。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此案。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重大变化!法释[2024]1号:彩礼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共7条)|2024.2.1起施行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给付彩礼,何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 婚前个人积蓄婚后变化部分的归属
- 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能否直接按照登记份额分割?
- 【成功案例】孩子高考冲刺期,男方辱骂恐吓孩子,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 房产证登记男方1%女方99%,离婚时按份分割还是均分?
- 离婚分的房子,事后因前夫债务被执行?
- 北京高院:未经配偶同意,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 离婚又复婚,第一份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 未婚女性寻求代孕合法吗?
- 分居满一年就能判离婚?
- 部分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孙子女能否继承房屋
- 孩子的抚养权,谁有钱就判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