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辩护 谷某涉嫌盗窃案终被无罪释放 【案情简介】
发布日期:2016-10-30 作者:肖小勇律师
律师辩护 谷某涉嫌盗窃案终被无罪释放【案情简介】2014年1月,谷某在棋牌室认识王某某,王某某自称某品牌酒代理商,至3月上旬一个月的时间里,王某某先后九次让谷某跟随货车至武汉市沌口某仓库装卸酒类货物,每次支付200至300不等劳务报酬,谷某、货车司机、王某某先后因盗窃罪名被抓,羁押于汉阳看守所。【律师意见】法律意见书某某区公安分局: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谷某近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谷某涉嫌盗窃案辩护人,现就本案发表以下法律意见,请求予以采纳。本案现处于公安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谷某于2014年3月16日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现羁押于某某看守所。根据本案犯罪嫌疑人谷某的交待,其系接受自称酒类销售代理商王姓老板(谷某称其为王某某)的雇佣,为其提供装卸酒类货物的劳务服务,并每次收其200至 300不等的劳务费用,其对于所装卸货物系盗窃赃物的情节并不知情,且每次装卸酒类货物时并无值得怀疑的非正常情况,仓库大门由王某某用钥匙打开,时间也并非深更半夜等非正常时间,谷某在整个事情的过程中并不知情,更未与他人有盗窃酒类货物实施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络,主观方面无犯罪故意,依法应认定为无罪,为防止可能的错误关押,辩护人请求将犯罪嫌疑人谷某无罪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案件结果】律师会见后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初步认定其不构成犯罪,迅速确定办案思路,尽快争取将其无罪释放或变更羁押措施以防止可能的错误羁押,在向办案机关交涉并提交书面意见的数日后,谷某收到无罪释放决定书被公安机关无罪释放,遭受无枉牢狱之灾的谷某获释后依然心有余悸,数日调整后才慢慢恢复平静。
发布咨询
推荐律师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上海长宁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长沙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西安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盈科涂志文律师
福建厦门
福建厦门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福建福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福建厦门
齐志龙律师
天津和平区
天津和平区
尹子娟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利转贷案,以高利转贷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 点燃杂树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
- “千年鸟道”遭遇“鸟盗”
- 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持续施暴
- 把自身的过敏体质开发成“生财之道”
- 巨额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 【亲办成功案例】一审十年,二审改判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启动重新鉴定对一个刑事案件的重要性
- 小婷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 小伟等3人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 小浩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 李某袭警罪案
- 湖北房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22人涉嫌“帮信”案
- 刑期十年二审改判一年,权利是争取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