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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方负全责,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吗

发布日期:2016-11-19    作者:110网律师
交通事故肇事方负全责,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吗
案例简介:
2015年5月,李先生醉酒驾驶两轮普通摩托车,与另一小客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李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李先生因事故造成了脑挫裂伤、颞顶骨骨折、胫腓骨骨折等多伤,伤情严重,为了支付相关费用家里捉襟见肘,后李先生将小客车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小客车方在无责保险的限额内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12100元,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了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为了更好地救济伤者,交强险的赔偿是分为有责和无责的,二者之间赔偿的限额不同,有责情况的责任限额分别是医疗费项下1万元,残疾赔偿金项下11万元,财产损失项下2000元,无责情况的责任限额是医疗费项下1000元,残疾赔偿金项下11000元,财产损失项下 100元,事故中小客车是无责一方,由于李先生伤情严重,其各项损失均超过了无责的赔偿限额,故法院对其在无责限额内的损失判决保险公司承担,小客车的司机及车主由于无责均无需赔偿李先生损失。法官同时提醒,本案中李先生虽然能够得到一部分赔偿,但是醉酒驾车还是给其带来了严重的伤害,给其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也给小客车的司机车主带来了一些不便,故虽然在保险的设计上有无责救济的程序,但是我们还是应该文明驾驶、合法驾驶,为自己和他人负责。


















































摘自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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