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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公司缴纳的公积金减少是否可以起诉要求补缴?

发布日期:2016-11-25    作者:赵双剑律师


  住房补贴、公积金系企业向劳动者提供的购房资助,对其支付方式、具体金额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进行调整,应属内部管理事务,不属于法定福利待遇范畴。
  根据《重庆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第三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以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的争议,不适用本办法之规定,您要求公司补发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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