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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6-12-07    作者:姚雷律师
【债权债务】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有哪些?
  (1)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2)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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