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构成强奸吗?
发布日期:2016-12-22 作者:王丽律师
需要注意的是:(1)行为人是成年人的,明知而与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一律视为犯强奸罪。(2)行为人是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不构成犯罪,但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3)行为人是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如果对于偶尔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但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4)行为人是已满16周岁的成年人的,与幼女发生性关系,一律视为犯强奸罪。
2、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3、若未成年人是已经年满14周岁以上的女性,与之自愿发生性关系,不会构成强奸罪。但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违背对方意愿,实施奸淫行为的,构成强奸罪,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4、如果未成年人(被害人)是未成年男性的,与之发生性关系,目前尚不构成强奸罪,但涉嫌构成强制猥亵罪,需要受到刑法处罚。在实践中,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需要根据实际案情而定,
如情节是否轻微、是否造成严重后果、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实施手段等因素,都影响是否构成强奸罪的关键,可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提供帮助,收集证据资料积极维权追偿,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让他人含冤入狱。
来源:找法网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