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查看资料

履行抗辩权的内容

发布日期:2017-01-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交易观念的反映。

  同时履行并非瞬间同时履行。

  (二)先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属于后履行义务人。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三种情况:迟延、权利瑕疵、物或其他财产本身的瑕疵。

  行使履行抗辩权,不影响追究相对人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67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三)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要求非常严格,“恶化”与“严重恶化”的区别。

  对《合同法》68条“可能”的理解。法律 教育 网

  第68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余斐彬律师
浙江杭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张晓晗律师
辽宁沈阳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段占朝律师
上海黄浦区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