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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诉讼取证应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7-02-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收集证据内容及手段应合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合法。实践中,证据不合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①收集或提供主体不合法。

  ②取证程序不合法。如以暴力、威胁、欺骗、引诱、收买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③内容不合法。即不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虚假的、无证明力的事实材料,因对案件事实的查明毫无意义而为非法证据。

  2、注意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和一致性。

  各个证据之间要有某种客观的联系,相互印证,而不是相互孤立的。其次,当事人应收集与证明对象相一致的证据。实践表明,证据证明对象过于分散往往容易削弱证据的证明力,至于相互矛盾的证据更是不为法庭所认定。所以,在收集证据后要仔细研究它们的内在关系,剔除无关紧要的证据,确保证据有的放矢。

  3、注意证据的客观性

  不管采取那种方法收集证据,都要以客观性为前提,只有客观真实的证据才有证明力。篡改、伪造证据,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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