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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疗纠纷专业律师梁波//告诉你一级医疗事故如何认定

发布日期:2017-03-15    作者:110网律师
一、一级医疗事故如何认定

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的认定:

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这里不包括脑死亡。
目前我国医学上对死亡确定有一个通用标准,即心跳和呼吸永久停止,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终止,各种死亡试验都不起反应,同时躯体的低下部位出现尸斑等,即可认定为真正的死亡。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的认定:

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临床上所见到的植物人状态多是颅脑手术中的失误、药物中毒、长时间的脑缺氧或长时间的休克状态等。临床表现通常为:(1)认知功能丧失,无意识能力,不能执行命令。也就是完全丧失了主动意识和被动意识的功能。(2)保持自主呼吸和血压,(3)有周期性睡眠和觉醒。(4)不能理解或表达语言。(5)能自动睁眼或在刺激下闭眼。(6)有时可以有不自主的或无目的眼球和眼睑运动。(7)可以有吞咽动作。(8)丘脑下部功能及脑干功能基本保存。(9)十分严重的病人可呈长年昏睡状态不醒。


2、极重度智能障碍

智能包括既往获得的知识和经验,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和经验来解决新问题、形成新概念的能力,智能必须在解决某种问题的过程中才能表现出来,并因问题的不同需要不同的能力。智能障碍可表现为全面性或部分性的智能减退,程度严重时称为痴呆。除先天性智能障碍之外,智能障碍表现为:记忆力减退,经常遗忘,计算力削弱,理解力减弱,对周围事物不能进行正确的分析和综合,对主要的、次要的、本质的、非本质的,都不能加以区别。缺乏对周围环境和本人的认识能力和批判态度,学习和工作困难,严重时生活不能自理。
只有极重度智能障碍才构成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极重度智能障碍的患者社会功能完全丧失,不会逃避危险,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是类似植物性生存,不过对外界刺激有时有反应,但不会说话。总之,昏迷是明确的,只是又增加了个迁延性,即出现长时间的意识障碍,至少数月或长达数年以上,患者的昏迷是永久性的,是不能恢复的。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此类患者和植物人不一样,和脑死亡的病人也不一样。病人在呼吸机的维持下可以神志清醒,但是无法工作,属于劳动能力完全丧失。

5、四肢瘫,肌力o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四肢瘫是由于大脑的双侧损害及脑干的双侧损害引起的。所谓肌力是指患者在主动作时所呈现的肌收缩力。所谓肌力o级,是指毫无收缩。


二、医疗事故伤残等级怎么计算

具体年限或赔偿金额应根据患者的伤残等级来确定:

(1)一级乙等(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9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90%(伤残等级系数,下同);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80%计算;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四级伤残)按70%计算;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五级伤残)按60%计算;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六级伤残)按50%计算;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七级伤残)按40%计算;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八级伤残)按30%计算;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九级伤残)按20%计算;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十级伤残)按10%计算。


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1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的十,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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