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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时,9招可以防止夫妻一方私自转移共同财产

发布日期:2017-03-24    作者:蒋艳超律师
 离婚时,遇到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虽然对方转移了财产,但并不必然影响你对财产的分配。相反,你可能还会因此而多分。
    通过银行账户转移财产的,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调取其银行交易明细,要求其对重大财产转移情况进行说明,如不能进行合理解释的,将被认定为转移财产。如果在离婚后才发现的话,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但要在自发现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很“聪明”,不用银行账户转移财产,而是通过较为隐匿的手段,偷偷地转移、变卖掉夫妻共同财产,甚至有的提前很久就开始谋划,让人防不胜防。对此,牢记以下9种方法,可以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记下对方财产详情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没有提供必要的财产线索,比如银行存款账号等,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所以,要做个有心人,有意识地记下对方的银行账号、注册的公司名称、房产具体位置、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车型车牌等资产详细情况,以便必要时能提供相应的资料,申请司法机关调查取证。
    二、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可避免一方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时产生争议。这种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三、购房最好采用联名方式
    如果要购买房屋或受让土地使用权,进行产权登记时最好采用联名的方式,也就是说把两个人的名字都写到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上。联名购房的程序并不复杂,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在买受人一栏中同时填入两个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等到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夫妻双方都向房管局交纳相关的证件就可以了。
    四、离婚协议中列明财产清单
    拟定离婚协议时,将夫妻共同财产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项内容列明清单。这样就算对方转移、变卖财产,你也有据可查。
    五、向有关部门申请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
    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等机构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
    在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夫妻共有财产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
    六、申请财产保全
    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当发现对方有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时,可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中财产保全,避免财产损失。
    七、申请不动产变更登记、异议登记
    有些房产为夫妻共同共有,但是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这就为登记一方转移、变卖房产创造了便利条件。
    根据《物权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权利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有错误时,可以向有关登记部门申请更正登记,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即使未能实现更正登记,也可以依法申请异议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要在申请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不然异议登记就会失效。
    八、向法院提起分割之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原则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不得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如果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婚内共同财产,避免损失扩大。
    九、请求法院确认买卖过户行为无效
如果夫妻一方已经私自转让房产,第三人并非善意或者没有支付合理对价,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其买卖过户行为无效,让资产恢复原状,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提出该方转移、变卖财产的事实。
上述文章内容来源于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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