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生效条件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7-04-18 作者:张梅律师
(一)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
(三)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四)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
(五)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时刻,口头表达内容的遗嘱。
在这五种遗嘱形式中,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文章转自网络,侵权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问题
- 老人遗嘱生效要什么前提条件 4个回答0
- 我父亲是离休干部,去世后丧葬费是否可以继承,老人生前有遗嘱是否生 9个回答0
- 老人的房产女儿继承需要什么条件 4个回答0
- 父亲去世之前立了遗嘱,两个兄弟,大的什么都没有给,继承权,百年后 10个回答0
- 再婚夫妻,其中一方留有遗嘱指定房产归爱人一个人并已公证,遗嘱生效 19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