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 梁波//天津医学专家辅助人告诉你医疗事故也可构成刑事案件
发布日期:2017-04-26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简述】被告人刘XX在担任XXX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期间,在被害人陈XX家中为其诊疗,仅经过简单的体温测量等检查后,即用自带的抗菌素配制了4瓶共计1000毫升的静脉注射液,给予陈XX静脉输液治疗,输液开始后不久即离开,约十分钟后,家属发现陈XX神志不清、抽筋,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裁判摘要】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甲身为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造成就诊人员死亡,其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依法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甲犯医疗事故罪的事实清楚,指控的罪名正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刘某甲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且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XX犯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医学专家辅助人意见】刘某甲在对陈某乙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1.在对陈某乙未作出明确诊断的情况下,即联合使用了抗菌药物,特别是头孢噻肟钠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违反了卫生行政部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在为陈某乙输液后不久即离开,违反了诊疗常规。导致陈某乙输液过程中发生过敏性休克未能得到及时抢救而死亡。此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全部责任。
【梁波律师点评】被告人刘XX对陈某乙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输液时不在场观察,病人出现药物过敏性输液不良反应,未能得到及时抢救而死亡,应承担全部责任。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案情简述】b
【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等
特别声明:原创文字及图片,均代表个人观点,版权属梁波律师本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引用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梁波律师工作室,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法律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有效手段。
天津粱波律师团队开展O2O非诉讼业务,
可以通过网络咨询平台向律师进行咨询,
便捷快速地选择产品自助下单,专递送达,
签收后向委托人提供签收凭证。
同时,代理律师将尝试与对方电话等方式沟通,协助解决纠纷。
随时了解当事人的愿望,并提供法律建议。
针对本市咨询,可提供有效面对面咨询服务,
解决您的困扰。
【案情简述】
相关法律问题
- 医疗纠纷,因医疗方面的事故需请教律师专家, 0个回答0
- 以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过错? 2个回答20
- 医疗事故导致刑事拘留 1个回答15
- 砍伐他人房前屋后零星树木的案件(不构成刑事案件)森林公安机关应不 1个回答0
- 深圳宝安沙井万丰医院无痛人流不全,宫腔残留,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2个回答1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 (节选、医疗事故罪)
- “医疗事故也可构成刑事案件”【梁波律师案例分析】
- 无新生儿抢救文字记录被医学会认定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的案例(泰安医疗纠纷马家强律师推荐)
- 天津医疗纠纷专业律师梁波//告诉你一级医疗事故如何认定
- 天津 医疗纠纷律师 主张医疗事故赔偿,记好这5步、5个条件!
- 天津医疗纠纷律师 梁波//告诉你去哪个部门做医疗事故鉴定
- 天津医疗纠纷律师 梁波//告诉你医疗事故鉴定由谁来缴费
- 天津律师 梁波//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责任包括哪些方面?
- 天津律师 梁波//相关法律如何约束,医疗事故频发?
- 医疗事故过错鉴定不构成事故没有因果关系但法院仍然判决医院赔偿的案例(泰安医疗纠纷马律师推荐)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