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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等入伙纠纷案

发布日期:2017-04-26    作者:110网律师
 原告***。
  委托代理人陈延升。
  被告***。
  被告***。
  被告***。
  被告***。
  负责人***,系该电站事务执行人。
  原告***诉被告***、***、***、***入伙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7月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叶汝群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黄静怡、人民陪审员商庆鹤参加的合议庭,并于2015年9月18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陈延升、被告***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决定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起诉称:景宁英川三级电站于1998年6月2日在景宁县工商局登记注册(企业性质为合伙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注册登记合伙人为***、***、***;企业所在地为景宁县鸬鹚乡鸬鹚村)。后因建设资金周转困难,于1999年2月14日增加出资人,原告等人分别向英川三级电站投入资金。2002年8月份英川三级电站开始投产运行。但因合伙事务执行人***违规操作,挪用、侵占电站资金,任意决定资金和赢利分配,至今一直拒绝公开电站财务,严重的侵害了原告的权益,在电站内部引发矛盾。原告等多数人多次要求加入合伙,真正享受电站的相关权利及知晓电站的相关情况。2011年10月31日,经景宁县工商局召集在景宁县行政审批中心一楼会议室召开英川三级电站登记事项会议。景宁县鸬鹚乡人民政府、景宁县小水电行业协会、英川三级电站全体合伙人***、***、***一同出席会议。在景宁县工商局的行政指导下形成《关于英川三级电站行政指导的会议纪要》。同日,英川三级电站全体合伙人签订书面合伙人决议,同意英川三级电站实际出资人签订入伙协议,成为电站的合伙人。此后原告与英川三级电站全体合伙人***、***、***三人签订《景宁英川三级电站入伙协议》,双方约定同意原告以合伙人身份入伙参与企业的经营与管理。然而,在《入伙协议》签订后,被告***不顾另外两位合伙人***、***的意见,以其为电站合伙事务执行人的身份,一手掌控电站事务,拒绝履行《会议纪要》和《入伙协议》形成的相关约定,藏匿电站财务凭证,拒绝进行财务清算,拒不配合向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企图违反协议,否认原告的合伙人身份,达到由其个人继续一手操控电站事务的目的。原告认为,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3条的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英川三级电站原合伙人并未对新成员入伙作出特别约定,现原告已与英川三级电站原全体合伙人签订《入伙协议》,该协议内容真实、有效,且原告已实际出资。被告***拒绝履行协议,企图否认原告合伙人资格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1、确认原告已加入合伙,并取得***的合伙人资格;2、判令被告依法协助原告作为新合伙人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合伙人登记;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但其在(2015)丽景商初字第350号案件庭审中对其答辩意见已作出了表示:原告诉称的部分事实,其与客观实际不符。在电站合伙人内部引发矛盾的行为原因不在于答辩人,而在于合伙人***的长期无理取闹,其所作所为对电站的正常管理秩序造成了妨碍。答辩人均是依据电站董事会集体意见而履行职务行为。在2011年10月31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指导会议之后,是***反悔与拒绝履行《会议纪要》及《关于解决英川三级电站存在问题的全体合伙人决议》,并导致共计219位电站实际出资人未能加入合伙。根据英川三级电站的实际,本人同意执行2011年10月31日《会议纪要》及《关于解决英川三级电站存在问题的全体合伙人决议》之内容,认可浙江万邦会计事务所(2009)092号专项审计报告所确定的电站实际出资人和出资额以及股份金额。在共计219位电站实际出资人中,对愿意成为电站合伙人并起诉主张加入合伙的(但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不起诉主张加入合伙的除外),本人同意吸收其为合伙人加入合伙,并由电站统一同时办理入伙手续。同时,为了便于电站将来转制办理股份制企业的需要,新合伙人必须接受采用以出资份额占本电站出资额的百分比行使合伙表决权。
  被告***答辩称: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告入伙是根据2011年的会议纪要进行采纳的,我们三人都签字同意原告入伙。刚才***说是因为我搞起来不能入伙的,其实不是这样的,是***不愿意进行清算才会这样的。2009年的审计报告我们发现青田有13个发了股权证的,但是没有收到25万元的这个凭证。我们为什么不给他们入伙,在2007年分红,2006年前就分了70多万元,就是审计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在审计报告里都已经体现了。入伙必须签订入伙协议,新入伙人想要知道老入伙人的财务情况,三条决议里的1、2、3条内容到底投了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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