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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7-04-26    作者:孙超律师
、概念不同
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经适房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二、转让受限
商品房可以直接在市场上交易,经适房要5年以后才能上市交易,而且需要政府放弃回购证明,并交纳出让转让金。
三、物业管理费
商品房物业服务的情况来收取费用,经适房政府会控制物业费,避免“住不起”。费用偏低,保障最基本的服务。
四、建设目的不一样
商品房不具有保障性质,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策性住房,经适房具备保障性质,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五、产权不同
商品房购买人具有完全产权包括:房屋占有权、房屋处分权、房屋使用权,收益权。而经适房是不完全产权,只有房屋占有权、房屋处分权、房屋使用权不享有收益权。
六、建设标准不同
商品房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定位、可以采用高档设备。经适房户型、面积、档次等具有政府指导性,强调实惠。
七、土地性质不同
商品房按照拍卖成交价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没有优惠。经适房是行政划拨用地,享受税费优惠行政费用优惠。
八、定价区别
商品房价格高,企业自定,浮动空间大,经适房价格低,政府限价,浮动空间不大。
九、购买方式不同
商品房向公众销售,完全市场化,购房者可根据自己的能力自主购买。经适房特定人群才能申请。申请人的住房面积、可支配收入、是否发生过住房交易、资产等审查严格。
从上可以看出,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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