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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朋友打算从银行贷款后加息转借给别人,这样合法吗?

发布日期:2017-05-17    作者:谢保平律师


【咨询内容】

我朋友打算从银行贷款,然后再转借给其他人,从中赚点利息差,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





【南京律师谢保平解答】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如下记述: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如第十四条第一款所述,你朋友从金融机构借款,然后加息后转借给其他人的行为是无效的。

这种无效是指约定的利息无效,并不是说你朋友借给他人的本金无权要回来。换句话说,你朋友的本金可以要回来,但是无权要求对方支付利息,且银行贷款的利息他也需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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