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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

发布日期:2017-05-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独占实施权 ①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允诺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或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允诺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②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转让权 ①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专利局登记,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②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必须依法办理手续。
许可权 ①有权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
②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
标示权 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放弃权 由于专利权人有义务缴纳专利年费,因此也可以放弃专利权。


  特别提示:

  1.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独占实施权的范围与外观设计专利不同,前者包括使用,后者不包括使用。也就是说,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不属于专利权人独占实施权控制的范围,当然也不可能构成侵权。

  2.许诺销售非实际销售,而是以商业广告、橱窗陈列或展会展出方式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如果产品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应当认定属于销售行为,而非许诺销售行为。

  3.专利许可的方式有三种,分别为普通许可、排他许可和独占许可。在专利权受侵害时,独占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起诉侵权行为;排他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起诉;普通许可中的被许可人通常不享有起诉权,但许可合同明确约定被许可人可以单独起诉,或者经专利权人书面授权单独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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