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女)系非法拘禁而非绑架罪
发布日期:2017-05-21 作者:年遇春律师
我是年月天律师事务所的年遇春律师,我对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犯绑架罪的定性持有异议,该指控不能成立;其行为较符合非法拘禁罪的特征,但由于被告人陈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不以犯罪论处,或者可免于刑事处罚。
一、被告人陈某在中央储备粮xx直属库(下称储备库)承包了一些屋面防水工程,并组织人员进行部分施工,产生了相应成本费用不容置疑
2001年6月至7月,被告人陈某承包了储备库一些库房的屋面防水等工程,并且雇用组织了十几个民工进行一部分施工,产生了一定材料成本和人工费用。这一点在公诉机关提交给法院的案卷证据材料中有所反映。例如:1、储备库副主任徐xx是主要负责储备库屋面防水工程的,其于2001年11月21日在xx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询问笔录中证实到:“今年六月份,她(陈某)通过xx二建介绍过来给我们工地干了一点小活,结果没有干好,质量不合格,我们就把她赶走了,不让她干了。” 2、储备库专门负责建筑施工的部门基建科主管业务赵xx给xx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证实到:“因当时区二建主体施工已完工,工人也走了,(储备库)就地招了陈某的施工队干了雨棚翻修工程,且施工质量很差,完工后,作为甲方,我们又让邓xx的专业施工队重新对雨棚工程进行了维修。” 公诉人这两个证人证言均证明,被告人陈某于2001年6—7月间确实承包或承接了储备库一些屋面防水工程,并组织人员进行了实际施工,产生了相应成本费用,只不过储备库以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好为借口不让陈某继续干下去而已。
另外,本律师对陈某丈夫的调查笔录以及几个民工写的证明材料等进一步证明了上述事实。
二、受害人邓xx与北京xx公司无偿占有了被告人陈某先前已完成的部分工程量及价款
印证本辩护人此观点的主要证据,与第一个辩护要点所列举的证据相同,同时也得到了本案其它部分间接证据印证。受害人邓xx与北京xx公司将被告人陈某挤出储备库屋面防水工程,从而无偿占有了被告人先前已完成的部分工程量及价款。做为被告人陈某可向储备库主张工程款,也可向北京xx公司及受害人邓xx主张补偿工程款等。
三、被告人陈某与受害人邓xx及北京xx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债权债务关系,邓与北京xx公司不仅明确承认了此关系,而且出具了书面欠据
2001年6月,被告人陈某承接了储备库一些屋面防水工程后,组织人员进行了部分施工,产生了费用,储备库副主任徐xx、基建科科长赵xx均对此有所证实,只不过强调因陈某完成的工程质量有问题而将其赶走罢了。事实上,受害人邓xx与北京xx公司合作将陈某挤出了该工程,占有了陈某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或占有了该成果。所以说,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为此,双方曾协商过工程量及价款的补偿事宜。这一点,受害人邓xx在公安上陈述中有所反映。例如其陈述:陈某曾多次找我谈补偿问题,还找北京xx公司经理索要工程补偿款等。从该陈述中不难看出双方的确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北京xx公司同意补偿陈某工程款25000元,陈某的丈夫也证实了受害人邓xx打的25000元欠条。许多证人证言也证实了受害人邓xx答应给陈某补偿工程款。2001年8月17日,受害人邓xx打的25000元书面欠条把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进一步明确下来,应当说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受害人邓xx强调欠条是案发当天被逼打的,纸张是拼音本,上面是横条格,下面田字格,用的是蓝墨水等。而辩护人出示的欠条纸张却是方格纸,但不是拼音本纸;欠条上的墨迹是黑色的,并非蓝色。这说明受害人在说谎。起诉书指控该欠条是案发当天受害人被逼迫所打,公诉人辩论时又放弃了此指控,强调这件事未查清楚等。这说明了什么?至少说明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绑架罪证据不够充分,难以成立。也说明本辩护人的观点是正确的。
四、被告人陈某主观上是为了讨债,而不是以讨债为名行绑架勒索财物之实
绑架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获取其他非法利益的目的,不具有这种目的的,不构成绑架罪。从被告人陈某在本案中的表现看,其在主观上只是为了讨债,没有绑架的故意,更无勒索财物或者获取其他非法利益的目的,显然其不符合绑架罪在主观方面的特征。
五、被告人陈某为了讨债,短暂限制受害人的人身自由,系非法拘禁行为,但由于情节轻微,可不以犯罪论处,或可免于刑事处罚
(2002年4月9日,年遇春律师在某市法院开庭时首次使用)
相关法律问题
- 绑架和非法拘禁的区别? 3个回答0
- 被诬陷盗窃几百万,绑架并非法拘禁、殴打,强迫写下欠条 4个回答0
- 禽兽母亲绑架、虐待、非法拘禁亲生女儿,致其半大婴儿流产! 3个回答0
- 我被绑架或者非法拘禁,改如何定性 10个回答10
- 绑架,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5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上海普通盗窃罪立案起点,是1千,还是2千?
- 魏xx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 王XX、徐XX、闫XX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利转贷案,以高利转贷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 点燃杂树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
- “千年鸟道”遭遇“鸟盗”
- 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持续施暴
- 把自身的过敏体质开发成“生财之道”
- 巨额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 【亲办成功案例】一审十年,二审改判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启动重新鉴定对一个刑事案件的重要性
- 小婷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 小伟等3人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 小浩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