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刑事辩护案例 >> 查看资料

陈某(女)系非法拘禁而非绑架罪

发布日期:2017-05-21    作者:年遇春律师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是年月天律师事务所的年遇春律师,我对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犯绑架罪的定性持有异议,该指控不能成立;其行为较符合非法拘禁罪的特征,但由于被告人陈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不以犯罪论处,或者可免于刑事处罚。
    一、被告人陈某在中央储备粮xx直属库(下称储备库)承包了一些屋面防水工程,并组织人员进行部分施工,产生了相应成本费用不容置疑
    20016月至7月,被告人陈某承包了储备库一些库房的屋面防水等工程,并且雇用组织了十几个民工进行一部分施工,产生了一定材料成本和人工费用。这一点在公诉机关提交给法院的案卷证据材料中有所反映。例如:1、储备库副主任徐xx是主要负责储备库屋面防水工程的,其于20011121xx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询问笔录中证实到:“今年六月份,她(陈某)通过xx二建介绍过来给我们工地干了一点小活,结果没有干好,质量不合格,我们就把她赶走了,不让她干了。”  2、储备库专门负责建筑施工的部门基建科主管业务赵xxxx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证实到:“因当时区二建主体施工已完工,工人也走了,(储备库)就地招了陈某的施工队干了雨棚翻修工程,且施工质量很差,完工后,作为甲方,我们又让邓xx的专业施工队重新对雨棚工程进行了维修。”  公诉人这两个证人证言均证明,被告人陈某于20016—7月间确实承包或承接了储备库一些屋面防水工程,并组织人员进行了实际施工,产生了相应成本费用,只不过储备库以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好为借口不让陈某继续干下去而已。
    另外,本律师对陈某丈夫的调查笔录以及几个民工写的证明材料等进一步证明了上述事实。
    二、受害人邓xx与北京xx公司无偿占有了被告人陈某先前已完成的部分工程量及价款
    印证本辩护人此观点的主要证据,与第一个辩护要点所列举的证据相同,同时也得到了本案其它部分间接证据印证。受害人邓xx与北京xx公司将被告人陈某挤出储备库屋面防水工程,从而无偿占有了被告人先前已完成的部分工程量及价款。做为被告人陈某可向储备库主张工程款,也可向北京xx公司及受害人邓xx主张补偿工程款等。
    三、被告人陈某与受害人邓xx及北京xx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债权债务关系,邓与北京xx公司不仅明确承认了此关系,而且出具了书面欠据
    20016月,被告人陈某承接了储备库一些屋面防水工程后,组织人员进行了部分施工,产生了费用,储备库副主任徐xx、基建科科长赵xx均对此有所证实,只不过强调因陈某完成的工程质量有问题而将其赶走罢了。事实上,受害人邓xx与北京xx公司合作将陈某挤出了该工程,占有了陈某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或占有了该成果。所以说,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为此,双方曾协商过工程量及价款的补偿事宜。这一点,受害人邓xx在公安上陈述中有所反映。例如其陈述:陈某曾多次找我谈补偿问题,还找北京xx公司经理索要工程补偿款等。从该陈述中不难看出双方的确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北京xx公司同意补偿陈某工程款25000元,陈某的丈夫也证实了受害人邓xx打的25000元欠条。许多证人证言也证实了受害人邓xx答应给陈某补偿工程款。2001817,受害人邓xx打的25000元书面欠条把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进一步明确下来,应当说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受害人邓xx强调欠条是案发当天被逼打的,纸张是拼音本,上面是横条格,下面田字格,用的是蓝墨水等。而辩护人出示的欠条纸张却是方格纸,但不是拼音本纸;欠条上的墨迹是黑色的,并非蓝色。这说明受害人在说谎。起诉书指控该欠条是案发当天受害人被逼迫所打,公诉人辩论时又放弃了此指控,强调这件事未查清楚等。这说明了什么?至少说明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绑架罪证据不够充分,难以成立。也说明本辩护人的观点是正确的。
四、被告人陈某主观上是为了讨债,而不是以讨债为名行绑架勒索财物之实
绑架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获取其他非法利益的目的,不具有这种目的的,不构成绑架罪。从被告人陈某在本案中的表现看,其在主观上只是为了讨债,没有绑架的故意,更无勒索财物或者获取其他非法利益的目的,显然其不符合绑架罪在主观方面的特征。
五、被告人陈某为了讨债,短暂限制受害人的人身自由,系非法拘禁行为,但由于情节轻微,可不以犯罪论处,或可免于刑事处罚
200249,年遇春律师在某市法院开庭时首次使用)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章泽龙律师
重庆沙坪坝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惠友波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0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