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女方提供劳动力是否算作彩礼
发布日期:2017-05-22 作者:蒋艳超律师
在定亲之后,有的男方会去女方家里帮忙,提供劳动,这是否算作彩礼呢?
正如前面所说,彩礼是指婚约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因维持婚约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关系,约定的财产内容一般是有形的财产,而提供劳动力是一种无形财产,不能算作彩礼。
实践中,法院的裁判认为:“原告为了能与被告重新组建一个家庭而到被告家帮助被告干农活,双方之间没有约定报酬,原告帮助被告干活是一种无偿的义务帮工,而不能视为一种给付彩礼的形式”。
当然,也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是男方去女方家开办的公司、营业场所等提供无偿劳动的,虽然不能以彩礼的形式要求其返还,但是可以要求女方支付自己因劳动而获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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