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离婚前妻子父母为妻子买的房子有我的份吗?【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法律咨询】

发布日期:2017-05-23    作者:谢保平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
妻子跟我闹离婚很久了,她父母为了她离婚后有地方居住,半年前为她付首付买了套房,房子写在她名下,贷款也由她还。如果我俩现在离婚,这个房子和我有关系吗?

【南京律师谢保平解答】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网络配图)
不过虽然该房屋的首付款是算你妻子的个人财产,但是该房产的还贷部分和相应的增值部分,应该算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利要求分割。

谢保平律师:知名南京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南京证券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困惑,可以加南京谢保平律师的微信号或拨打电话:18601404123(微信电话同号), 谢律师提供免费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程金霞律师
浙江杭州
南康黄律师
江西赣州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4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