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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信息变更

发布日期:2017-05-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办理对象

所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缴费人


办理条件

自然人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由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变更。所需材料

1.A01053《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重要提示:
1.自然人唯一信息的还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自然人非唯一信息的还应提供变更其他登记事项的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纳税人申报办理→办税服务厅受理。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纳税人网上申报办理-网上办结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承诺期限: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办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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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引:请点击”查看地图“按钮,选择具体办税服务厅查看。收费标准

不收费常见问题解答 查看常见问题
办理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第五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全文;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5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2号)第三十六条;
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第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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