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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债权人应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7-05-24    作者:赵双剑律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关于执行程序的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只有当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方可再次申请执行。本案中债权人就是主动发现了被执行人享有到期债权故其可以依法申请代位执行以保障自身债权的实现。
  代位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当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时,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申请对第三人的财产予以执行以实现债权的行为。
  综上当在债权执行阶段遇到债务人无履行能力之时,债权人不能被动等待应主动去了解其是否享有对他人的到期债权通过代位执行的方式也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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