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媒体采访】暴风再盗播赔偿606万创新高

发布日期:2017-05-27    作者:赵虎律师

近日,《北京商报》刊出一则名为《暴风再盗播 赔偿606万创新高》的文章,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赵虎律师针对网络盗播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打击盗播行为的措施。


案件背景:
  5月18日,北京法院网发布消息称,石景山法院日前已审结《中国好声音(第三季)》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系列案件,认定暴风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暴风网站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三季)》前六期节目,构成侵权。值得注意的是,该案成为石景山法院在著作权案件中超出法定赔偿上限确定赔偿数额的典型案件,其单期节目赔偿额在北京市地区创历史新高。


  石景山法院认为,本案中证明侵权行为存在的公证,是在公证员的全程监督下使用公证处的电脑和网络完成,且公证处已就取证程序是否清洁的问题出具了书面回函;对于网站被仿冒的抗辩主张,暴风未提交有效证据加以证明,故对暴风抗辩不予采纳。此外,暴风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多次发出预警通知的情况下,仍然实施侵权行为,其侵权的主观恶意非常明显。鉴于涉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明显超出著作权法法定赔偿数额的上限50万元,酌定单期节目赔偿数额100万元,再加上合理支出1万元,共计606万元。
律师的观点:
盗播侵权在技术层面并没有太大难度,再加上侵权成本较低等多个因素,导致现阶段盗播侵权事件频发。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版权保护愈发受到重视,现阶段拥有优质内容资源已成为视频网站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每年视频网站均会投入较多资金用于正版内容版权的采购,随后再通过广告、会员等其他方式获得收入,一旦出现作品被盗播,尤其是高价购买的热播作品被他人侵权,无疑会使前期付出较高成本购买版权资源的视频网站承受较大损失。面对行业内屡次发生的侵权事件,不仅需要法律手段,还需要行业内部的力量,共同管制侵权行为。而此次暴风被判的赔偿数额超出法定赔偿上限,不仅是为弥补原告损失,更是对整个行业的一种警示。
(转自《北京商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