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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儿子婚前买房却担心被儿媳在离婚时分割?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教您这一招

发布日期:2017-05-30    作者:谢保平律师

中国的父母不易在中国结婚,一般来说婚房都是要求男方准备的,至少男方要出首付款。女方不准备或者准备极少的财产。
而中国父母出于伟大的爱,以及养儿防老等观念,往往倾其所有为儿子置办婚房。近几年,儿子长大成人后为其准备婚房仿佛成了中国社会的约定俗成的事情。甚至还有言称“生女儿就是招商银行,生儿子就是建设银行”,于是有2个儿子的家庭压力山大。
宽裕一些的父母全款买下一套房屋,普通一点的为儿子付首付,再不济的可能连首付款都是七拼八凑的。
女方和男方结婚后,许多女孩会吵闹要求在房产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理由也是可以理解,她想要安全感。男方以及男方家人为了家庭和睦,往往不会拒绝女方的要求。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体追求自身幸福意念的增强,社会流动性的增大,个体面临的诱惑也随着增多,婚姻的保质期也大大缩短,婚变的人数增多,离婚率节节攀升。以前一结婚一辈子,现在可能是只有三五年。
根据中国目前的婚姻法规定,房屋加上女方的名字,女方对该房产就拥有产权。如果将来出现婚变,女方就有权利要求分割房产。一旦儿子儿媳的婚姻出现裂痕走到离婚的那一步,就意味着老人家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积蓄可能会被儿媳分走一半。这是男方以及男方父母都极不希望看到的场面。


?如何避免父母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积蓄被女方分走一半?
那么,如何在不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规避风险呢?
知名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常常会接到类似的咨询。而且谢律师曾经办理过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女方吵闹着要加上自己的名字,可是加上后2个月便提出离婚诉讼,最后谢律师非常曲折地帮助老人家要回了属于自己的房产。
今天,谢保平律师就教大家一招,可以避免因加名字的问题破坏家庭和谐,又可以尽早防范风险,防止“人财两失”。
具体做法是:
1、在决定购买房屋之前,男方向自己父母出具一张借条,写明具体金额以及男方父母借出的钱款的具体用途,但借条不写具体还款日期;
2、然后父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钱款汇入男方账户。男方父母保存好借条和汇款记录。
儿子儿媳万一将来发生婚变要离婚,如果双方要求分割房产,那么这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必须先从总房价款中扣除男方父母的支付部分,再平均分配剩余房产价款。
这样至少可以保证男方父母的出资不受损失。女方的付出也得到了相应的回报。

谢保平律师:知名南京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南京证券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困惑,可以加南京谢保平律师的微信号或拨打电话:18601404123(微信电话同号), 谢律师提供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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