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合同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送货单收货人单位没有盖章,仅有收货单位的员工的签收的案件如何起诉?

发布日期:2017-06-22    作者:李开宏律师
送货单收货人单位没有盖章, 仅有收货单位的员工的签收如何起诉?,以笔者办理多起如此案件的经验,这种情况下,虽然证据不充分,但是还是可以起诉的, 具体操作的的方式为,将欠款单位和其签字的员工一起作为被告诉至法院。法律依据是授权不明的代理行为,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样立案时, 负责审查的法官很难找出诉状的毛病从而可以顺利立案。
这样,该欠款单位员工为了防止自己承担责任就会证明他的签字是职务行为,是欠款单位收货了,起到了原告证人的作用, 这样法庭就很容易查清事实,原告就可以顺利胜诉了。笔者代理的多起案件就是如此运作的,几乎全部成功。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惠友波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宋昕律师
广东深圳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夏之威律师
上海杨浦区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8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