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律师成功代理了一起的借条无效的案件
发布日期:2017-06-22 作者:孙术校律师
前几年,江某和张某一同做服装生意,其间双方互有经济往来,后因关系恶化断绝交往,但张某尚欠江某部分货款未还。今年5月,江某将张某非法拘禁,并逼迫其写下2.5万元的借条。同年8月,江某持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归还全部欠款。法院经审理,判定江某用胁迫手段使张某写下的借条无效。
【说法】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所谓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由此可见,胁迫是一方向另一方表示施加危害,使其发生恐惧,另一方基于此恐惧而为一定意思表示的行为。本案中,张某在江某胁迫之下出具欠条的行为,并非其真实意思的表示,故法院认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该内容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律师孙术校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最新离婚办理流程及证件材料介绍
- 被人踢出群聊,可以告他吗?
- 【专委会动态】第九届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日前召开
- 在共享单车上张贴淫秽、低俗广告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 遗嘱见证要符合时空一致性要求
- 拖欠工资可以扣车吗
- 发生交通事故,这些要知道
- 两个供货主体向同一项目供货,一个经办人,其中一个供货主体签订的合同条款是否适用于
- 离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正在等待排开庭的仲裁案件,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未经工伤认定的用工主体责任不属于法
- 离婚协议未约定抚养费一案的答辩状
- 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常见问题归纳
- 如何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年休假如何享受?哪些情况不享受年休假?
- 诉前、诉中财产保全和执行阶段的财产保全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