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宇律师解析:借条欠条,陷阱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7-06-26 作者:王天军律师
现在社会上,借贷是越来越普遍,有走网络的,也有熟人之间的。借条欠条上,存在哪里问题呢?
1、借条中的姓名
原告持有借条而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姓名同音不同字。
2、孤证存疑的借据
原告起诉还款的依据仅有借据且借据存在多处疑点,其诉讼请求难获法院支持。
3、多张借条与总条
债务人出具多张借条而最后一张借条含有“共”字如何解释?
傲宇律师解析:“共”等表合计意思的,可将其认定为总条性质。
4、胁迫下的欠条
债务人主张欠条系因胁迫出具的。
傲宇律师解析:未能举证证实,则其仍应负偿还责任
5、借用他人信用卡
借用他人信用卡消费,以信用卡不在其名下而拒绝还款。
傲宇律师解析:承诺还款的,可以形成借贷关系,需支付怠于还款造成的滞纳金损失。
6、转账凭条作为证据
债权人仅以转账凭条为据主张系借款并要求偿还,能否得到支持呢?
傲宇律师解析:债务人主张并非借款但未能举证证明,则可以认定转账凭条所记载数额的借款成立。
7、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时未明确其身份,如何认定?
傲宇律师解析:可认定系其个人借款而非公司借款。
8、空白收据与借款责任
单位有关人员基于损害国家利益的意图向外提供盖有单位财务印章的空白收据,如何定性?
傲宇律师解析:虽然属无效行为,但不能因此免除该单位对第三人应承担的返还借款的民事责任。
9、夫妻个人借款的认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举债数额明显超出日常生活所需,属夫妻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傲宇律师解析:债权人未能证明其有理由相信该借款系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可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
10、借款债权的继承
出借人去世后,债务是否一笔勾销:
傲宇律师解析:其继承人有权向借款人主张债权。
11、本金预扣利息
借款人主张出借人从借款本金中当头抽取了部分利息,如何应对?
傲宇律师解析:对方未能举证证明的,可不予支持。
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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