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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相关资料

发布日期:2017-06-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办理对象

所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缴费人


办理条件

重点税源监控企业数据采集是指,纳入国家税务总局监控的重点税源企业按期向税务机关报送《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等报表资料。所需材料

1.A06364《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
2.A06357《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
3.A06362《重点税源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
4.A06345《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信息(季报)》表》;
5.A06376《重点税源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信息(季报)》表》;
6.A06541《重点税源企业景气调查问卷(月报)表》。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纳税人申请办理→办税服务厅受理。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纳税人网上申报办理-网上办结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承诺期限: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办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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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引:请点击”查看地图“按钮,选择具体办税服务厅查看。收费标准

不收费常见问题解答 查看常见问题
办理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10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制度的通知》(国税函〔2010〕14号)全文;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14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制度的通知》(税总函〔2014〕51号)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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