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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委员会区别

发布日期:2017-07-04    作者:刘琬琳律师
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一)召集和主持业主会议;(二)向业主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三)拟定业主公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及其修订草案并报业主会议通过;(四)经业主会议批准,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并经业主会议对合同条款审查同意后,负责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合同;(五)经业主会议批准,负责维修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续筹;(六)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物业管理重大措施;(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八)执行业主会议的有关决定;(九)督促业主和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有关规定;(十)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业主会议赋予的其他职责。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文章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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