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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部门将产权调换房屋转卖给他人,被征收人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7-07-10    作者:110网律师
房屋征收部门将产权调换房屋转卖给他人,被征收人该怎么办?

  去年3月份我家的房屋征收时,我作为被征收人与征收人签订了《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了产权调换房屋的具体位置和面积等信息,但征收人前些日子告诉我,房子办理不了过户手续,理由竟然是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人,我想咨询以下问题:征收人将产权调换房转卖给他人,被征收人该怎么办?
  【法律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你选择了产权调换的安置方式,并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了补偿协议,对回迁房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该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如房屋征收部门擅自将安置给你的房屋又出让给第三人,你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要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如你请求解除安置补偿协议可以向房屋征收部门主张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文书范本】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
  (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
  1.本诉状副本××份(按被告人数确定);
  2.证据××份;
  3.其他材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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