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迁出
发布日期:2017-07-12 作者:110网律师
离婚和户口是两个概念,互相之间并没有关联。离婚后,户口完全可以留在原地,没有规定需要迁走,也没有规定说再婚后就必须迁走
公民迁移户口完全是自愿选择,任何人或者机构(包括公安和法院)都无权强制迁走户口的,如果另一方非要你迁走,也没有法律依据,就算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的。
二、离婚后户口还能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还能怎么办呢?一般来讲,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三、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迁出?
1、《户籍登记条例》对户口迁出的规定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3)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离婚户口迁出办理
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离婚后,子女户口的迁移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摘自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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