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老公离开户籍地多年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7-07-13 作者:李丹律师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故而男方离开户籍地多年的女方起诉离婚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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