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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系列案例之三:父母的房子,儿子签的拆迁协议无效

发布日期:2017-07-27    作者:110网律师
 胡东来自江苏省扬州市城郊的一个小村,2013年初要拆迁,拆迁办来的时候拿出一份合同,上边写着按户口补偿。总的算下来,房屋置换的面积接近现有房屋面积,没有货币补偿。拆迁办的人对胡东说,给你家的补偿比别人家高很多,而且按签协议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房,先签协议的选安置房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个好的位置。在拆迁办工作人员的人“热情”劝导下,胡东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但等他冷静下来,就意识到了事情并不像工作人员所说自己家占了多大便宜,置换的房子不仅没有达到最低拆一还一的标准,而且对院子、院外的耕地都不给补偿。而且,自拆迁开始,就不断有社会上的闲杂人等来胡东家中骚扰,还称欲对房子强拆,都被胡东挡住了,但其深知,自己已经签了协议,如果在不请专业拆迁律师介入,等待自己的,将是强拆。
经人介绍,听说北京德凯征地拆迁律师团队专门从事拆迁维权案件,并且已经有很多人都通过律所的帮助成功的维护了自己的权利,要回了合理的补偿。于是胡东联系到了德凯团队。
律师们认为当务之急就是保住房子,防止一旦被拆一家人将无家可归,并且使维权陷入被动。针对胡东签订的补偿协议,律师们起草律师函分别寄给相关政府和拆迁部门,指出胡东并非是房子的产权人,没有获得授权而与拆迁办签订补偿协议,并且希望和政府通过沟通妥善解决征地拆迁问题。同时,律师们又指导胡东向公安局提交了人身和财产保护申请。律师们把前期工作安排好后开始准备主动出击维权。要想拿到合理的补偿,当务之急就是把原先签订的补偿协议否定掉,重新签订。律师们决定提起诉讼,主张胡东签订的补偿协议无效。因为,胡东的父母作为房子的主人没有签订过补偿协议,他们也没有授权任胡东或者任何人签订补偿协议。
  同时,在律师的指导下胡东向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调查与征地拆迁相关政府文件、信息,从程序和实体上对其合法性进行调查。随着法律调查的开展和诉讼准备工作的就绪,让律师们和胡东一家高兴的是,负责拆迁的镇政府主动提出重新协商拆迁的补偿事宜。律师们意识胜利就要到来,于是指导胡东把自己的合理的请求向政府做了如实反映。在律师们的鼎力帮助之下胡东家最终拿到了合理的补偿。
  本案中胡东和其家人面对政府对其房屋进行拆迁,表现出很强的权利意识,在较早的阶段找到律师介入案件,掌握着维权行动的主动权。本案顺利解决的关键还在于合理安排法律程序,想要先保住房子,然后再图进攻,大量的法律程序是必须提起的。系统化,目的明确,在恰当的时机提起最恰当的法律程序。把握好这一点,将会给维权过程中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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