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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补充协议书

发布日期:2017-07-27    作者:刘琬琳律师
一、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具体要根据协议的内容来判定:
1、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然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但又在事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实际不离婚,仍然是“夫妻”关系的,也就是所谓的假离婚,则该补充协议无效。
2、如果补充协议是针对小孩抚养费、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则属于双方行使对自己的民事权利的处分权,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二、在我国离婚补充协议书怎么写
经双方达成协议,现就女儿xxx抚养权变更及财产分配等事宜重新协商如下:
(一)离婚时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双方达成一致抚养权归xx方。现因xx方工作性质及其它原因对女儿的成长不利,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将抚养权变更为归男方,女方可以随时探望,但要带孩子去哪里,必须经男方同意后方可带走。
(二)结婚后与离婚前的共同财产
1、离婚时为女儿的生活环境、健康成长,xx处的一切财产归女方和女儿所有。
2、因女方原因,导致抚养权归男方,也同时为了女儿的生活环境、健康成长协议如下:
(1)女方同意出资为女儿按揭购买一套商品房,经达成协议,女方愿意付房屋首付房款及房屋内装修,按揭款由男方负责。
(三)离婚后因故双方仍共同生活了一年多,期间购置的xxxx小车归女方所有,按揭部分由男方负责,并办好一切手续过户到女方。
此协议双方认可、签字按手印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商达成后无任何纠纷,双方的任何事情无权干涉。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因实际情况的不同,双方可根据合法、自愿的原则就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协议。
离婚补充协议是基于离婚夫妻双方合法、自愿的原则签订,双方可以针对离婚夫妻关于孩子的抚养费以及财产的分割等情况进行补充约定。但是需要我们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不能就夫妻双方之间的身份关系进行约定,这是不就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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