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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借后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发布日期:2017-08-01    作者:吕帅律师
随着时代的发展,轿车进入千家万户,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那么今天我们就对车辆出借后怎么承担责任的问题进行讨论。
首先我们看几个生活中很常见的案例:1.老王是小李的领导,一天小李有事外出欲向老王借车,老王知道小李虽然拿到驾驶证几年了,但是没有独自上路,驾驶水平很低,本来不打算出借,但是老王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经过小李的再三劝说,最后还是借给了小李,结果小李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



2.老王发现自己车出了故障,本来打算拿去维修,结果遇到小王来借车,老王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于是就把车借给了小王,结果小王开到路上因为车辆故障发生了交通事故。
“3.小刘报考了驾校,正准备考科目三,为了能够一次性通过就向老王借车练习,老王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就答应把车借给小刘,结果小刘发生了交通事故。



4.一天老王与老张去参加聚会,在聚会上把酒言欢,老王喝了不少酒,回去的路上老张看老王喝多了,就和老王商量自己开车,老王看老张没有喝酒而且老张也是开车多年的老司机。就答应让老张开车,结果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

根据上面的案例,借车人与车主到底该如何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怎么来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车主主要是对车子是否存在缺陷,借车人的驾驶资格,以及驾驶人的驾驶能力等进行审查,然后考虑是否出借,就像案例1、2、3中所展示的情景,机动车所有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中第4个案例中老王的车辆没有缺陷,也审查了老张没有喝酒并且取得了驾驶资格证,驾驶能力也没有问题,那么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赔偿责任。了解到这里,你还愿意把车借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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