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能否适用一审终审
发布日期:2017-08-10 作者:蒋艳超律师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操作指引》第1条的规定,对于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给付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如当事人请求的单项数额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规定条件的,法院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2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诉前达成调解协议的,能否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裁诉衔接多元化解劳资纠纷的意见》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非诉讼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劳动争议纠纷在非诉讼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可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
相关法律问题
-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1个回答25
-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1个回答0
- 劳动争议案件我县法院执行局不给执行 1个回答10
- 人事争议是否适用劳动争议法规 4个回答0
- 劳动争议案件法院是否可以查账? 8个回答1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2017年4月24日)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
- 劳动争议案件按撤诉处理后能否再次起诉
- 劳动争议案件按撤诉处理后能否再次起诉
- 最高法:《民法总则》适用指引① |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的衔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