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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的骗局,房子和钱财还能要回来吗?

发布日期:2017-08-16    作者:张颖律师
2015年以来,北京数十位老人陆续遭遇了“以房养老”骗局。被骗的老人们有的失去了房产,有的背上了巨额的债务。对此,8月2日,司法部曾公开回应表示,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公证协会已经组成调查核实小组,对相关公证处和公证员开展调查。

 多位老人从一个名叫广艳彬的“理财人”处获得承诺,投资理财项目每月能获得10%到15%的高息,拿房子抵押给银主获取借款用于理财,就能获得一个安置晚年的好机会。然而回报没拿到本金也未归还,随着“理财人”的失信,老人们开始被催债,有的房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低价卖出。而有发现受骗及时采取终止措施保住了房子的老人,被法院强制执行百万巨债。

所谓以房养老,就是有房的老人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予参保老人养老金直至身故。在老人抵押房子期间,老人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而且房子在抵押期间的增值所的也属于老人所有。本该是一项利民的好政策,但是却成了诈骗的新手段,有房产又希望能挣点“养老钱”的老年人自然而然成为了“以房养老”理财骗局的受害者。
  现如今,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的一群人,先忽悠老人将房子抵押贷款,但所借款项仅在老人账户中短暂停留即被转账给骗子去“理财”。为了让骗局不被法律所摧毁,骗子还借助法律赋予公证机构的公证效力,对《借款协议》进行公证,同时,让他们签订《委托书》,将对房产的一切处分权利委托给这些骗子

老人们想要有效维权仍然困难重重,虽然部分老年人在公证环节存在瑕疵,该案寻求突破可能还要看刑事侦查上能否有突破,如果刑事上没有突破那么 ,这个可能还难以推翻文书本身的效力的。  老人的房子和钱就很难得到维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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