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组织和个人在华使用密码产品或者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初审
发布日期:2017-08-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办理条件
1.申请人需是境外组织或个人。境外组织,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成立的组织,包括这些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等。境外个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2.申请使用的产品不会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
3.申请使用的产品供境外组织或个人自用,不得转让。所需材料
1.境外组织或个人在华使用密码产品申报登记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其它合法证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4.申请使用的密码产品说明书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备并且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机构受理并发给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备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机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3.初审和报送:受理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国家密码管理局。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登陆网上办事大厅,并选定需申报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2.选择“在线申办”,需登录单位账号(新用户要先注册)。
3.上传电子版材料。
4.查询办理情况、审核意见等,可能需补充完善材料。
5.如通过审核,则提交纸质原件(或复印件)。
6.如受理,受理机构将材料上报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
7.告知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意见(如补充材料、不予受理等)。
8.如审批通过则下达许可证件,然后向申请人发放证件。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国家密码管理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承诺期限: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国家密码管理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办事窗口
广东省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管理中心 查看地图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详细地址:(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一马路东湖北30号东园宾馆3623房 (邮寄地址)广州市合群一马路省委大院11号楼广东省密码管理局
联系电话:020-87186367、87186227、87186247、87186702
交通指引:地铁1号线至东山口站,地铁6号线至东湖公园站,公交811、813路至合群马路站,步行至东园宾馆即可。收费标准
无常见问题解答 查看常见问题
办理依据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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