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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怎么申请取保候审?

发布日期:2017-08-21    作者:王玉红律师

被刑事拘留,怎么申请取保候审?被刑事拘留后,当事人会比较担心是否可以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获得取保候审的结果,通常是取保候审申请获得批准,或者当事人没有被逮捕(不提请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所以在法律上找到取保候审的事由或者不逮捕的理由是争取取保候审的关键。
▌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是三日,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七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如果在上述时间内,公安机关不提请逮捕,必须释放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决定取保候审;对于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没有获得批准的,公安机关应当释放,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决定取保候审。
案件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决定着公安机关是否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或者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也就是说,如果案件不符合逮捕条件,就可以获得取保候审甚至无罪释放。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逮捕的条件包括证据条件和羁押的必要性。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符合逮捕证据条件的应当予以逮捕。
▌谁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书面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2、公安、司法机关收到书面申请后,应当在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同意的,应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3、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能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
▌关于保证人和保证金
第一,保证人。
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也是有一定条件的: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人。
不符合这些法定条件的不能成为保证人。
实务中,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要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保证金担保方式。
要注意的是,作为保证人,如果没有尽到法定的义务,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第二,保证金。
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
保证金数额最低为1000元。具体保证金额的多少由决定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案件的性质和情节、人身危险性、经济状况、涉嫌犯罪的数额、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及认罪、悔罪表现等确定。
这两种取保方法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并用。至于选择哪种保证方式,
由作出取保候审的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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