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获得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发布日期:2017-08-24 作者:姚雷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问题
- 关于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1个回答20
- 这样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3个回答20
- 什么情况下劳动者能获得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4个回答0
- 用没合同,没社保,提前及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这种情况可以要求什么 6个回答0
- 解除劳动合同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2个回答1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