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其他论文 >> 查看资料

百度无人车上路引争议,从法律层面怎么讲

发布日期:2017-08-25    作者:张耀显律师
前两天百度AI开发者大会上,百度公司首席执行官李彦宏通过视频直播展示了一段自己乘坐百度无人车的情景,这段视频被上传到网络后,引起了网友热议。随后便有人质疑无人驾驶已经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但也有人认为应当给无人驾驶以一定的试验空间。
随后,北京市交管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交管部门支持无人驾驶技术创新,但应当在依法、安全、科学的前提下进行。

争议:无人车上路直播引发质疑
在这段约1分钟的视频中,李彦宏通过直播方式在会场大屏幕展示了正在研发的无人驾驶汽车。北京晨报记者在视频中看到一辆红色的轿车在路面上驰骋,李彦宏说:“车开得很平稳,感觉非常不错。”并表示“前面的屏幕可以展示自动驾驶的汽车探索的周边情况,有哪些障碍物需要躲避”。视频被放到网上后,便有网友提出,我国目前尚未允许无人驾驶汽车上路,因此质疑该车上路行驶涉嫌违法。
还有“眼尖”的网友注意到,视频中的车辆除了有“轧实线”的违法行为,由于该车悬挂的是尾号为E的江苏牌照,因此还涉嫌违反北京地区的限行规定。而根据上述违法情节,按规定将面临200元罚款、扣2分和100元罚款的处罚。
针对“百度公司无人驾驶汽车上道路行驶”一事,北京市交管部门高度重视,表示正在就此事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并表态交管部门支持无人驾驶技术创新,但应当依法、安全、科学进行。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现状:国内法律尚处空白
无论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于驾驶者的定义均为“人”,只有“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并须在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依法上路。而对于无人驾驶,目前我国法律中尚未作出相关规定。
李彦宏其实早就对无人驾驶的合法化有过建议。李彦宏曾提出,当前一些发达国家都已采取多种措施支持企业开展无人驾驶汽车的研发和测试,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是我国现有的大部分政策法规与无人车发展还不相适应。他也建议尽快修订和完善无人驾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无人驾驶汽车的研发、测试和商业化应用提供制度保障,推进无人驾驶汽车相关技术标准的建立和完善。

律师: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对于无人驾驶汽车上路是否涉嫌违法,洛阳律师认为,从目前现状来看,操控该车上路的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种上路行驶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甚至还将触及‘危害公共安全罪’。一辆尚处在测试阶段的车辆,在没有得到国家相应认证之前,安全性能没有得到保证。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不以损害结果为前提的,只要有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就有可能会触犯。
如果无人驾驶汽车在公共道路上发生车祸,造成损害的后果由谁来承担?洛阳律师认为,虽然该情况我国尚无法律进行清晰的确定,但从物权角度出发考虑,系车辆归谁所有谁来承担责任。如果无人驾驶车辆是由改装而来,那么原来的车主是谁则谁要担责;如果是新车,由谁生产、谁购买,谁应该承担相应后果。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章泽龙律师
重庆沙坪坝
惠友波律师
安徽合肥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皇甫思佳律师
山东青岛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姜万东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4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