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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期限到期办取保候审之后程序走到哪了

发布日期:2017-08-28    作者:许仙凤律师
一、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规定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取保候审期满,应当解除取保候审。如果收监,制作收监决定书.再次办理逮捕手续,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在羁押期限内.同时,会给你出相关手续,案件应撤销或不起诉,待新证据出现后在处理。
二、取保候审之后的程序
通俗的说,取保候审就是暂时自由身等待审判。所以取保后有2种情况:一个是走检察院起诉科,然后法院审判;另一个是起诉科退检,公安补充材料,起诉科再退检,公安出具取消取保状态决定书。
无论如何,检察院都会做一份起诉笔录,如果证据不足,就退检,如果证据充分,就会进法院起诉了。
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即为候审,也就是“等候审理”,取保候审并不影响罪行及判刑的轻重。办理取保候审的主体只需等待审判即可。
三、取保候审人办理取保后应当做些什么
1、在我国,取保候审的等待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2、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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