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债权债务纠纷之为当事人成功追回欠款

发布日期:2017-09-15    作者:姚雷律师
案情简介
王女士2012年1月向朋友张某出借10万元人民币,约定张某一年后偿还借款。结果到期后张某不仅不向王女士还款,还可以断掉与王女士的联系,王女士连张某的电话也打不通,张某赖账的倾向很明显。所幸当初借钱时张某有向王女士签下借条。
办案思路及心得
办案经过: 

王女士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找到罗律师,接受委托后,罗律师很快代王女士将案件起诉到法院。张某接到法院开庭传票后主动联系王女士,表示愿意按月分期还款,同时表示绝不会出庭应诉,并希望王女士撤回起诉。罗律师通过王女士得知该情况后,让王女士转达张某,既然其有还款意向,就没有必要惧怕出庭,不如通过法院将还款方式用调解书的方式固定下来,这样一方面不存在缺席判决对张某更为不利的情况出现,另一方面王女士的债权也经过了法院法定程序的确认,一旦将来张某没有按期还款的话,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王女士听信张某之言坚决撤回起诉,则该次诉讼程序视为没有启动,在张某将来没有按承诺还款的情况下王女士的权利得不到任何保障,不仅律师费、诉讼费白花了,还有可能拖过了诉讼时效,到时再向法院起诉王女士的债权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了。 王女士最后听取了罗律师的建议,并将信息转达给张某,张某如期出庭,双方就还款的时间、方式方法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现张某也在按照调解书约定的方式按期还款。 

办案心得:

本案本来完全可以任由被告不出庭,到时法院缺席判决,王女士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10万元款项一步执行到位。但王女士和张某原来也是朋友关系,不想双方关系搞到太僵,因此,罗律师结合王女士本人的意愿,给王女士提供最有利于案件发展的建议,并及时将出庭与否的利弊情况让王女士告知给张某,最后张某既按调解书的还款方式按期还款,又让王女士和张某的关系不至于走向僵局,而且案件还不用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张某偿还王女士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以上内容整理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宋昕律师
广东深圳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王骏凯律师
江苏无锡
高飞律师
陕西西安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