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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购房须知

发布日期:2017-09-20    作者:110网律师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不少外国人都来到我国学习,游历等等。所以他们有的会选择在我国买房定居下来,但是对于外国人在我国买房呢,也是有所不同的,首先其所要准备到资料除了我们一般买房要的,还有其它的,到底有些?请看下文详解。
  目前外籍人购房时除了国内人所需的材料外,还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港澳同胞提供特别行政区护照或居民身份证、往来大陆通行证;
  (2)台湾同胞提供台胞证或经确认的身份证明;
  (3)外国人提供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无居留证的提供中国公证机构的护照中文译本)
  2、符合购房条件的材料:
  (1)非港、澳、台外籍人士需提供在境内工作或学习满一年的证明。(劳动合同或满一年的签证等)
  (2)购买一手商品房的,须提供:
  A权利人2人以上的,递交共有申请,申请权利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应递交监护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B涉外审批办公室出具的《涉外审查意见书》
  C取得房地测绘证明后直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权证即可。
  (3)购买二手房的,须提供:
  A买卖合同公证书
  B涉外审批办公室出具的《涉外审查意见书》
  C《房屋评估报告》
  D《房地测绘证明》
  3、贷款应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明 (同上)
  (2)首付证明
  (3)贷款人的收入证明、学历证明及资信证明
  (4)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夫妻一方委托另一方办理贷款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此项证明都应通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我国使、领馆认证。
  外籍人如果委托代理人购房,需要办理委托公证手续,在委托书中应当明确委托的权限及期限,以免因授权不明给委托人造成损失。
  所以呢,外国人买房,记得带齐以上这些材料!不然就要很折腾了。除此之外,买完房记得去办理产权证,因为房屋买卖当事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出售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依法生效后30日内双方应到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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