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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外遇重婚被判刑,财产怎么分割?

发布日期:2017-09-30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遇到真爱再结婚,重婚被判刑
韩某与叶某结婚三十年,夫妻携手挣下了殷实的家产。但韩某认识了比他年轻许多的魏某,五年间,为追求所谓的“真爱”,2006年后他开始与叶某分居,以夫妻身份与魏某生活在一起并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叶某精神上倍感折磨,对丈夫彻底绝望。终于叶某向法院起诉韩某重婚,经沛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韩某犯有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韩某刑满后再一次提起离婚诉讼,叶某也表示不再勉强维持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同意离婚。
结果:重婚有过错,财产大部分归女方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韩某对于离婚负有过错责任,并因重婚罪被判处刑罚,判决夫妻共同财产中大部分归叶某所有,并判决韩某给予叶某损害赔偿10万元。
律师说法:
面对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件,除了感情上的纠缠不清,就是财产分割上的争议了。面对婚外情的痛苦,丈夫的出轨,为了孩子或者为了爱,不少女人选择忍气吞声,委屈就全。但是,结局并不一定会完满。好在法律的作用在于保护受害者,虽然在感情道德上无法起到作用,但是在物质上,还是可以维护受害者的利益的。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夫妻一方有婚外情,有外遇的,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因此,本案中法院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大部分判给了叶某。(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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